注意6月1日起“一盔一带”,摩托车出行广州沙河商户、卖家必须戴头盔
6月1日之后全国大部分城市
将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
路上开车不系安全带(含后排乘客)
一经发现或需要面临200元的处罚
电动自行车,凡是没有佩戴头盔的
可能面临30或50元的罚款。
如今各大城市的交通监管部门
也在积极的向下级传达这一指令
所以大家在沙河商户与进货的卖家,注意
记得带好头盔哦
开车出行戴头盔、系安全带
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
戴头盔出行,停车后,头盔如何妥善保管呢?
方式一:随身携带,或寄放到储物柜当中
为了避免头盔丢失,可以随身携带。比如,将头盔带到自己的办公室(或存在在门卫等地方),下班之后再拿走!也可以将头盔存在放超市储物柜当中,离开时再取出即可!
方式二:挂在车架上或放在车篓当中
这是最常用的方式,头盔又不是特别贵重的东西,一般没人会顺走它的,但是也不排除有小偷的现象。
方式三:自带锁具,将头盔锁在车架上
如果实在担心、且又不方便随身携带头盔,那么可用锁具,将头盔锁在车架上;也可直接购买一个自带锁具功能的头盔。
到底如何处罚呢?
此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也已明确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款50元。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罚款50元。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对于电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公安交警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在6月1日启动电子警察抓拍前,公安交警将采用现场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公安部:6月1日起不戴头盔处罚仅限于摩托车,暂不罚电动车!
为有效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减少交通事故死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随着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需求集中释放,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头盔价格暴涨。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主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系沟通,并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查价格违法行为,斩断哄抬头盔价格的违法链条。
公安部要求,各地要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
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并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公安部提示广大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头盔、安全带能在关键时刻保护您免受致命伤害,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主动系好安全带。
同时提醒安全头盔生产、销售企业,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做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不做扰乱市场秩序的事,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部分来源:公安部